“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NCHZ20161117-货物02)”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已经在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网站发布(2016年11月17日)。针对该项目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进行进一步澄清,本公告未提及的内容不变。变更内容如下:
更正信息:
1.招标文件“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原“2、投标人具有同类型项目的成功案例(须提供近三年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并已按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更换为现“2、投标人具有同类型项目的成功案例(须提供2013年10月-2016年11月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并已按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
2.招标文件“五、招标文件”
原“2、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义,可以在开标前二天内以信函、传真等书面方式通知到招标人,招标人以书面的方式予以答复,必要时将答复内容分发给其他投标人。”更换为现“2、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义,自招标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截止前两日内可以信函、传真等书面方式通知到招标人,招标人以书面的方式予以答复,必要时将答复内容分发给其他投标人。”
其余事项不变。
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与上述相关的部分作同步调整。
附:更正后的招标文件20161121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多媒体设备采购招标文件(新).doc
特此说明。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招投标工作小组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