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2-02-08浏览次数:2030AAA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社政函〔20223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其中单列面向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辅导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思政重大项目”)

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

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题项目(以下简称专题项目),包括:思想政治工作专题项目(以下简称“思政专项”)、党建研究专题项目(以下简称“党建专项”)、纪检监察专题项目(以下简称“纪检专项”)、财务管理专题项目(以下简称“财务专项”)等。

二、申报原则和研究周期

重大项目、一般项目、思政专项均不设选题指南,申请人可结合自身学术基础和研究专长开展研究。

1.重大项目应聚焦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问题与现实需求,加强对教育改革、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理论、学术前沿和文献资料整理等的研究。

2.一般项目主要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高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需要开展研究。

3.思政专项以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和水平为主要研究内容,以阐释师生关注的社会现象和热点问题,为师生释疑解惑为导向,通过深入研究,推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与实践创新。

4.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4年,一般项目、思政专项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

三、申报资格

项目申报人须为省内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

各类项目申报人资格的具体要求为:

1.重大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2年1月1日后出生),能够实际承担项目研究与组织实施工作,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  

2.一般项目和思政专项申报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年1月1日后出生)。为加强对中青年学术骨干的扶持与培养,一般项目和思政专项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申报。

3.所有项目不得跨类兼报。每个项目只能有1个申报人,每位申报人限申报1项,以课题组成员身份最多同时参加2个项目的研究工作。重大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超过5人,一般项目和思政专项的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超过3人。项目组成员均须参加项目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

4.申报思政类项目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或辅导员,应在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信息库或教育部高校辅导员信息系统完成备案。

思政重大项目仅面向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申报。其中,辅导员申报资格可放宽至取得硕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同时应具备4年及以上辅导员工作经历。

思政专项申报人必须为申报时在一线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且已满一年以上的人员,主要包括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职能部门专职人员、专职辅导员及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和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已于2021年12月31日前向省教育厅提交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材料的,可以申请本年度项目,如在即将开展的结项验收中未能结项,将被视作在研项目)。

22年被作撤项处理的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4)为鼓励申报更高级别的研究项目,连续2次获批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人员暂停1年同层次项目申报资格。

5)不服从组织安排、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的人员不得申报。

四、资助经费来源和额度

重大项目由省教育厅给予经费资助,每项不超过10万元,分别于项目批准立项时、通过中期检查后各拨付批准经费的40%,结项验收后拨付20%。思政专项、一般专项依托高校安排经费资助,每个项目资助经费1万元。

五、申报限额

重大项目限报2项。

思政重大专项4项,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限报2项,辅导员限报2项。一般项目限报10项。

思政专项限报10项,其中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申报的项目分别不少于30%。

六、申报程序和报送要求

1.各类项目申报材料提交时间:2022221日之前。

2.所有项目经批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不需再填报《项目任务书》,经双方盖章/签字的《申请书》即为项目合同。结项成果要求以《申请书》中填报的预期成果形式和数量为准。预期成果与目标任务将作为项目评审立项的重要依据。项目负责人应结合研究实际,认真制定科学可行、注重质量的目标任务,并在获批项目后按照《申请书》约定的目标任务开展研究。

3.重大项目由学校组织初审,初审结果在学校官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参加评审。

项目申报人按要求认真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请书》(附件1)和《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附件2)。

4.一般项目、思政专项由学校组织评审,评审结果报送省教育厅审定。

项目申报人按要求认真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书》(附件4)或《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题项目申请书》(附件5)。专家评审通过的项目,须在学校官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纸质申报材料(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集中报送至行政楼204,电子版材料(以学校+申报人姓名+学科+课题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njue_hsxy_jwc@163.com。

联系人:武老师    

电话:0511-8776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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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2022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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