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的部署要求,根据《省教育厅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的通知》(苏教科函〔2023〕10号)相关工作要求,决定在学院内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工作,主动排查梳理撤稿论文情况,核实论文撤稿原因,严惩学术不端行为。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撤稿论文自查
各部门(系)要组织科研人员对2021年1月1日以来本院、本人署名的期刊论文被撤稿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核实撤稿原因和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在自查中未主动报告的,按照《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和《教育部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等要求,予以从重处理。
二、材料报送
请各部门(系)于2024年1月8日12:00前完成撤稿论文自查工作,核实撤稿论文原因,形成调查报告,并填写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部门公章后报科研处,电子版调查报告和汇总表同步报送至联系人邮箱。联系人:纪老师;电话:0511-87762887;报送邮箱:734249589@qq.com;报送地址:桥头校区小红楼-2。
科研处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