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系部:
现将2023年度14周岁以下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发放、独生子女私托费和保育费报销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14周岁及以下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发放
2009年及以后出生的独生子女(14周岁以下)父母奖励金每人每年50元。
二、独生子女私托费报销
3周岁以下未入托的独生子女私托费,按照男单女双原则,每人每月100元,学校每年按十个月发放,从母亲休完产假上班后计算;当年休产假的人员按照12个月减去休完产假上班的月份后乘以100元计算。本次报销男教职工子女私托费。
三、独生子女幼儿园保育费报销
独生子女上幼儿园(小班至大班)期间,按照男单女双原则,凭幼儿园收据或发票每人每年报销1000元。当年九月份上幼儿园小班的独生子女,当年报销1000元;当年九月份上小学的独生子女,当年报销500元。本次报销男教职工独生子女幼儿园保育费。
四、发放和报销程序
1.请相关人员统计填写《独生子女私托费登记表》《独生子女保育费登记表》《14周岁以下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登记表》(见附件)。报销私托费需提供发票,无发票需提供教职工本人及子女户口本和子女出生证明照片;报销保育费需提供幼儿园收据或发票。收据或发票皆用铅笔备注教职工本人及子女姓名。
2.收据或发票请于2023年12月29日中午12:00前交至人事处404,登记表电子版、相关证明照片于12月29日17:00前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1452363133@qq.com,压缩文件务必以教职工本人姓名命名。
附件: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人事处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