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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关于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第六期“333工程” 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表时间:2021-08-06阅读:3131AAA]

各部门、系部: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关于实施江苏省第六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21〕17号)和《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关于做好江苏省第六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人才办〔2021〕7号)以及《省教育厅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关于做好第六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1〕21号),现将我院第六期“333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第六期“333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基本申报条件为: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二层次培养对象基本申报条件为:具有研究生学历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基本申报条件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贡献特别突出者,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限报要求

1.资助期内的国家级人才(万人计划、长江学者、青年长江学者、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等)不作为选拔对象。

2.资助期内的省“双创人才”、“文化名家”、“特聘教授”等不得申报第二、三层次。

3.资助期内的省“双创博士”、“文化英才”、“青蓝工程”、省教学名师等不得申报第三层次。

4.往期“333工程”培养对象不得降低层次申报。已两次入选过同一层次的培养对象,不得再申报本层次。

5.第五期“333工程”第二、三层次培养对象期满考核优秀,且符合省第六期“333工程”选拔条件的,可申请直接参加第六期“333工程”上一层次培养对象评审,不占分配的推荐申报名额。

三、选拔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第一层次

1.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重大创造性研究成果,具有重要科学价值和良好应用前景,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得到国内外同行公认,获得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在工程技术领域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或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得到国内外同行的公认,并以市场为导向,在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及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以上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

3.主持并完成国家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重大科技专项、重大国际合作等项目,创造性地解决关键技术问题,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国际或国家发明专利,作出重大技术创新和重要贡献;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际或国内领先水平,得到国内外同行公认,并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取得富有创见性的研究成果,创新和拓展了学科的理论,对该学科或相关学科的发展产生重大推动作用,在学术界有重大影响,学术水平居于国际或国内领先地位,或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解决重大难题,取得显著社会效益,获得省(部)哲学社会科学一等奖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第二层次

1.在自然科学领域,发展潜力大,有创造性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获得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重要贡献人员,或省(部)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在工程技术领域特别是高新技术领域有重大创新成果,获得国家技术发明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的重要贡献人员,或省(部)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3.在主持并完成省(部)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大中型企业技术设计改造以及在消化引进高科技产品、技术项目的设计、研制、管理中,创造性地解决技术或管理难题,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应用高新技术成果或自主知识产权,领办或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创造性运用和发展现代经济管理理论与方法并取得重要成果,其领办或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创业项目符合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并处于领先地位。在国内同行业的综合竞争力处于领先地位,对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

5.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理论研究取得突出成绩,获得省(部)哲学社会科学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对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提出有重大价值的可行性论证、建议,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6.在宣传文化、基础教育领域成就突出,对我省宣传文化和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重大贡献,为省内外同行所公认,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

第一、二层次推荐人选,属于特殊领域贡献特别突出者,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第三层次

1.在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获得省(部)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重要贡献人员、省(部)科学技术三等奖或市级科学技术一等奖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在经济社会发展一线,研究开发、推广、应用新成果、新技术、新工艺,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在省部级以上科技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中,担任研究、设计、施工等方面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并作出突出贡献者。

4.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发表重要学术论文或出版专著,并在省内外引起较好反响,获得省哲学社会科学三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对江苏省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提出有重大价值的可行性论证、建议,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在宣传文化、基础教育领域成绩显著,对我省宣传文化和基础教育事业作出较大贡献,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发展潜力,在本行业有较高知名度。

四、有关要求

1.各部门、系部要高度重视,提前开展宣传发动,精心组织,重点选拔推荐在教学、科研一线的骨干人才。同时要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把握标准和评审条件,确保推荐人选的质量。

2.申报人所在部门、系部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人事处组织院学术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筛选,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进行排序推荐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3.填报申报材料要认真、规范、真实、完整。上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①《江苏省第六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一份(附件1)、附件材料一份。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或护照、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第三方数据查询委托授权书(附件3)、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发表的主要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及含标题、姓名的正文页,注明被引次数)、出版的主要著作(封面、目录)、专利证书、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等复印件。附件材料归类整理,标注页码并附目录,与申请书分开装订成册。②《江苏省第六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部门、系部领导签字盖章,A3纸打印,同时报送Excel格式电子文档)。

4.申报材料用纸质材料袋装好,并复印封面(附件5)粘贴材料袋。

请申报第二层次培养对象于8月13日12时前、申报第三层次培养对象于8月20日12时前以部门、系部为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人事处411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邮箱416260069@qq.com,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蔡伟,电话:0511-87762766。

附件1:江苏省第六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

附件2:真实性承诺书

附件3:第三方数据查询委托授权书

附件4:江苏省第六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

附件5:材料袋封面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

                                     

                                     2021年8月6日

附件1:江苏省第六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doc

附件2:真实性承诺书.docx

附件3:第三方数据查询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4:江苏省第六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doc

附件5:材料袋封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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